【大新竹合併非政黨選舉利益,更非個人出路謀劃】
大新竹合併與否,是一個需要充分討論的議題,但若是為了政黨選舉利益,或是個人出路的謀劃,而運用國會的多數來輾壓,這種合併不但倉促,更會是一種畸形的合併。
縣市合併升格所牽動的核心問題便是資源分配,新竹市在109度創稅1,307億元,高於六都之一台南市的1,244億元,但新竹市統籌分配款只獲43億元,台南市卻高達203億元。這是對新竹市民極度不公平的財政劃分,因此爭取更大的資源,成為縣市合併的主軸之一。
但晉升為第七都之後,資源的分配就會合理了嗎?即便六都佔了統籌分配款的61.76%,但六都之間也並非分配的個個心服口服。
我國財政資源長期存在分配不公問題,不但影響地方均衡發展,更與統籌分配稅款為確保地方財政自主的法精神並不相符。因此,財畫法的修正更是當務之急。
我們都支持與促成大新竹的發展,縣市合併升格雖可獲得更多的資源,但同時也要面對城鄉均衡、城鄉融合、城市發展等都市治理更複雜的結構性問題,因此必須詳細規畫評估並凝聚地方共識。
但若為了政黨選舉利益或是趕著讓個人的出路有著落,捨棄整體區域均衡發展考量,而急就章的合併,對於台灣整體發展並非良策。